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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患者就诊知

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发布日期:2021-07-01     作者: admingl     浏览数:    分享到:

住院报销
1、入院办理

*患者持住院证在门诊大厅或者外科一楼收费处缴费
*持患者本人医保卡及身份证在门诊大厅或者外科一楼医保窗口进行医保登记(登记须在48小时内),产科患者在我院住院三部一楼大厅进行医保登记(登记须在分娩后24小时内)

西安市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如下:
起付线: 
      本年度第一次住院650元
      本年度第二次住院550元
      本年度第三次住院350元
      本年度第四次以后住院0元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10000元     
        退休报销91%,在职报销88%
     *10000元~50000元    
        退休报销94%,在职报销91%
     *50000元~最高限额      
        报销95%

报销金额=(总费用-起付线-先行自付-全自费)× 报销比例

患者生育住院报销方式等同于普通疾病住院报销方式,在职报销比例88%。
关于产检费用及生育津贴:自2020年8月1日起参保职工门诊检查费用按每人1000元限额随生育住院费用一次性补贴方式(不含自然流产、人工终止妊娠)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参保女职工个人;生育津贴费用由医保中心转给参保人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发放。

2、出院办理

患者前往所住科室拿取出院证、预交金、医保卡等相关资料及证件前往医保结算窗口进行出院审核结算,领取结算单。
本院区患者办理出院请至外科楼一楼出院窗口抽号办理
住院三部患者办理出院请至住院三部一楼大厅办理



门诊报销政策

1、职工医保门诊特治特检项目及报销比例如下:

2、西安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申办及报销
*患者因相关慢性病在我院2021年度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提供本次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
*到住院科室由主管医生审核住院病历,如符合慢性病标准,由主管医生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打印并签字

请携带以下资料,齐全即可办理慢性病资格申请:
1.住院病历复印件(当前年度出院)
2.医学诊断证明(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一寸证件照1张
5.《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患者携带以上材料前往我院门诊大厅医保科慢病审核窗口,由医保办审核后为患者办理门诊慢性病认定手续并留存患者申请资料。

申办成功后患者即可至所有慢性病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报销。

补助办法:
1、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起付线700元;支付比例为70%;
2、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起付线350元,支付比例为65%。多耐药肺结核支付比例为70%;
3、大骨节病、氟骨症中重度及慢型克山病起付线为零, 支付比例为70%。


管理要求:
1、门诊慢性病实行费用限额、用药量管理及药品种类管理,每月每次统筹基金支付不超过月均限额的三倍;处方用药原则上每月每次用量不超过30天(抗生素用药执行相关管理规范,提供用药依据),特殊情况例外,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同种慢病同类药物每月每次不可重复开药,患者每月慢病用药最多结算一次,当月已开药结算的,中途如更改同类药物不予报销。
2、参保慢病患者可自愿选择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直接挂账结算门诊慢性病费用;个人在门诊慢性病认定及就医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或者挂账结算与所申报慢性病无关的医药费用,一经查实,停止其门诊慢性病待遇,扣回相关费用。